今年 10 月,兩個國定假日都落在週末:國慶日 10 月 10 日是星期六,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 10 月 25 日是星期日。公家機關已經公告在前一天 10 月 9 日(五)、後一天 10 月 26 日(一)補假,很多人自然以為「大家都放 9 號和 26 號」。
但沙龍週末照常營業,設計師、助理、櫃檯與兼職的休假日也各不相同。對店家來說,真正要問的不是「政府哪天補假」,而是「每一位員工,這兩天分別是他的什麼日子」。這篇把勞動部的規則翻成排班語言,並整理出 10 月排班前的 4 項確認。
市場訊號:兩個國定假日都遇週末,公家機關補在 10/9、10/26
先把幾個已經確定的事實放在一起看:
勞動部說明:2025 年 5 月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公布施行後,勞工的國定假日一年共 16 天,10 月 10 日國慶日與 10 月 25 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都在其中。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 2026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,10 月 9 日(五)與 10 月 26 日(一)為放假日,也就是公家機關的補假。
這份辦公日曆表適用政府行政機關;一般民間事業單位的補假,依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 23 條之 1,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。
換句話說,10/9 和 10/26 是公家機關的答案,不是沙龍的預設答案。店家可以選擇跟著放,也可以跟員工協商成別的日子,只要規則說清楚、每個人都真的放到。
美業影響:週末營業的店,補假要逐人判斷
勞動部的規則其實只有兩條主線,關鍵在於「那一天是這位員工的什麼日子」:
國定假日落在員工原本的工作日:當天就是他的國定假日,應該放假、工資照給;如果店裡需要他上班、他本人也同意,當天工資要加倍。
國定假日落在員工的例假或休息日:要在其他工作日另外補假一天,補假日由勞雇雙方協商;補假那天的性質就是國定假日,照樣工資照給,當天若出勤也要加倍。
公家機關週六、週日本來就不上班,所以兩個節日都統一往前後補一天。沙龍的休假日多半排在平日,同一家店、同一個週末,每個人的答案可能完全不同。
同一家店的三種情況
用一個常見的沙龍配置舉例(週一、週二輪休,週末全員到齊):
設計師小安,每週一、二休:10/10(六)、10/25(日)都是她的工作日,所以這兩天本身就是她的國定假日。若她同意照常上班,這兩天工資都要加倍;不需要另外再補一天。
櫃檯行政小芸,週一到週五上班、週末休:10/10 落在她的休息日、10/25 落在她的例假,兩天都要在其他工作日各補一天。可以跟公家機關一樣補在 10/9、10/26,也可以雙方協商成其他日期。
兼職助理阿哲,只排週末班:10/10、10/25 是他原本約定的工作日。勞動部明確說明,部分工時勞工與工讀生也享有國定假日;他若同意上班,當天工資同樣加倍。
以 2026 年每小時最低工資 196 元計算,阿哲 10/10 上班 8 小時,原本當天工資 1,568 元照給之外,還要再加發 1,568 元,合計 3,136 元。月薪制或抽成制怎麼換算「一日工資」,建議先跟會計師或勞動部 1955 專線確認,別等到發薪才發現算法不一致。
分散工具與資料斷點:班表、同意與薪資各在不同地方
規則本身不難,真正出錯的地方通常是資料接不起來。很多沙龍的現況是:班表貼在 LINE 群組或白板,請假靠口頭,薪資交給會計或另一張試算表。這時候最常見的斷點有四個:
沒有寫清楚誰的例假、休息日是哪天。輪休制的店,這一點常常只存在店長腦中,遇到國定假日就無法判斷要「當天放」還是「另外補」。
補假日說好了,但沒有留下紀錄。口頭講「之後再補你一天」,到年底就忘了,或兩邊記得的日子不一樣。
國定假日與平日對調,只有店長一個人決定。勞動部要求對調必須經過勞工「本人」同意,而且要講明白是哪一天和哪一天互換,也不能減少國定假日的總天數。
加倍工資沒有傳到算薪水的人手上。班表上看得出誰在 10/10 上班,但月底做薪資的人看不到,加倍的部分就漏掉了。
這四個斷點的共同點是:資訊其實都有,只是散在不同地方、不同人手上。
NEXT X 建議的工作流:把「誰哪天休、休的是什麼假」接成一條線
NEXT X 一直主張「資料跟著人走」。放到排班這件事上,意思是每位員工的休假規則、協商結果和出勤紀錄,應該是同一份資料一路往下傳,而不是每個月重新拼一次。一條可以直接照做的流程是:
建一張人員規則表:每個人一列,寫清楚身分(月薪、抽成、兼職)、固定例假與休息日,以及輪休的排法。
逐人判定這兩天的性質:對照 10/10 與 10/25,標出每個人是「當天國定假日」還是「落在例假/休息日、要另外補一天」。
協商並留下書面:補假日期、國定假日對調、國定假日出勤,都讓員工本人確認,用一張簡單的同意表或訊息截圖留存。
把出勤標記直接交給月結:國定假日或補假日出勤的人,在班表上就標好「加倍」,月底做薪資的人不必再回頭猜。
月底對一次帳:10 月薪資發出前,把班表、同意紀錄和薪資明細並排核對一次,確認每個人該放的都放了、該加倍的都加了。
這條流程不需要先換任何工具。先讓「規則只有一份、每個人的紀錄跟著他走」,明年碰到春節、清明或其他落在週末的國定假日,你只要換日期,不必重新想一次。
今天就可以做的 4 項確認
本週:列出全店每個人(含兼職、工讀、試用期)的固定例假與休息日,找出 10/10、10/25 落在誰的休假日上。
10 月 9 日前:跟需要補假的人協商補假日期;需要在 10/10、10/25 上班的人,取得本人同意並留下紀錄。
10/10、10/25 當天:班表上標記國定假日出勤的人員與時數,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另外依延長工時計算。
10 月薪資發放前:核對加倍工資與補假是否都已落實;補假若排到 11 月以後,也要記在同一張表上追蹤。
國定假日每年都有,會遇上週末的年份也不少。今年把規則收成一份、流程跑過一次,下一次就只是填日期。如果你正在同步規劃明年的人事成本,可以接著看2027 最低工資漲到 30,900:沙龍年底前該重算的 5 項人事成本;更多店務實戰整理,請見NEXT X Insights 經營實戰。
常見問題
員工的補假一定要放 10/9 和 10/26 嗎?
不一定。那是政府行政機關的辦公日曆。民間事業單位的補假日,依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》第 23 條之 1 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。
國定假日可以跟平常的工作日對調嗎?
可以,但要經過每位勞工本人同意,並且明確約定是哪一天跟哪一天互換;對調後原本的工作日要讓勞工休假,也不能減少國定假日總天數。
補假那天請員工來上班,要怎麼算?
補假日的性質就是國定假日。員工同意出勤時,除了原本照給的工資,8 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;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屬於延長工作時間,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4 條計算。
可信來源
勞動部常見問答:國定假日一年有幾天?國定假日遇到例假或休息日,是否可以補假?——16 天國定假日、補假日由勞雇協商、補假日出勤加倍與調移需本人同意。
勞動部:國定假日及補假——現行國定假日清單,以及部分工時勞工、工讀生同樣適用。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:中華民國 115 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——公家機關 10 月 9 日、10 月 26 日放假。
全國法規資料庫: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——國定假日應休假。
全國法規資料庫: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——休假日工資照給,經勞工同意工作者工資加倍發給。
全國法規資料庫: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——國定假日遇例假及休息日應予補假,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。
本文為一般經營資訊整理,不構成法律意見;個別排班與薪資結構請以主管機關解釋及專業顧問意見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