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XT X · Ambassador Program
網紅大使合作條款|Ambassador Terms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/ 07 / 23 · 版本:v0.2 申請說明草案
當您完成 NEXT X 網紅大使申請並通過審核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合作條款;若您不同意任何內容,請勿提交申請或停止使用邀請碼推廣本服務。
本文件為草案版本(v0.2 申請說明草案)
僅供有意申請者初步參考。正式合作將以雙方簽署之書面合約為準,條款細節(含分潤公式、結算方式、爭議解決)以正式合約之律師審定版為主。本頁面內容與正式合約如有歧異,以正式合約為準。
總則
本條款為「NEXT X 網紅大使計畫」(下稱「本計畫」)之合作條款,由 NEXT X 經營主體(下稱「NEXT X」)與通過審核之申請人(下稱「網紅大使」)共同遵守。
網紅大使一經申請並通過審核,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條款全部內容。
申請階段不代表合作成立;實際回饋、期間、結算與權利義務,以個別核准方案及雙方正式合約為準。
合作期間
合作期間、起訖時間與續約方式依個別核准方案及正式合約記載。
一般會員升級為網紅大使時,沿用原 NX UID、推薦碼與既有推薦關係;合作設定的變更只影響生效後的新事件,不回寫歷史紀錄。
合作設定停止或到期後,不再產生新的專屬回饋;已成立事件依其建立時保存的方案版本處理。
分潤計算與發放
合作回饋
Commission 比例與 X POINT 條件依每位網紅大使的個別核准方案設定;本頁不提供全體共同固定比例。
同一筆付款或獎勵事件只套用一個有效方案;網紅專屬條件存在時取代一般推薦條件,不重複疊加。
X POINT 不可提領現金;Commission 是否可提領及其條件,以正式合約、法務、稅務與付款規則為準。
計算基準
Commission 以符合核准方案的實際付款事件及當時有效的比例快照計算;未付款、取消、退款或拒付事件不產生可用分潤。
優惠、稅額、金流費、退款與其他計算基礎,依個別正式合約及付款事件紀錄為準。
結算與發放
結算週期、保留期、可提領門檻、付款方式與手續費,以個別正式合約及 Rewards Center 顯示的有效規則為準。
系統會分開顯示 pending、available、paid 與 reversed 等狀態,不以畫面預估值代表已可提領款項。
退款處理
退款或拒付發生時,以可追溯的 reversal 事件沖銷,不直接修改原始分潤紀錄。
已付款後發生退款的處理與追償方式,以個別正式合約為準。
稅務
分潤性質為「佣金所得」(或執行業務所得),由網紅大使自行申報所得稅。
年度累計分潤達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起徵點時,NEXT X 將依法扣繳並開立扣繳憑單。
網紅大使應提供正確之身分證明、稅籍編號或公司統編。因資料不正確致無法扣繳或重複扣稅之損失,由網紅大使自負。
邀請碼與歸屬規則
網紅大使沿用其 NX UID 對應的專屬推薦連結;不得轉讓、出借、轉售或冒用他人身份。
推薦關係以 NX-Growth 保存的正式歸因事件為準;申請網紅資格不會建立第二條推薦鏈。
網紅大使不得透過誤導、混淆或冒名等方式取得邀請歸屬。
同一付款事件預設只命中一個 primary program;如正式合約需要拆分,必須在同一方案內明列受益人與比例。
推廣行為規範
揭露義務(公平交易委員會 111 年「網紅推薦推廣商品案件」處理原則)
網紅大使於任何公開平台推廣 NEXT X 產品或服務時,必須清楚揭露「業配 / 合作關係」,例如標註 #廣告 / #業配 / #合作 / #ad / #PR / #sponsored 或相當文字。
揭露文字須在受眾首次接觸內容之顯著位置呈現,不得隱藏於留言區或下拉摺疊區。
違反揭露義務之法律責任由網紅大使自負;情節嚴重者,NEXT X 得依本條款第八條終止合作。
推廣內容
推廣內容須真實、不誇大,不得使用「保證收入」「最低保證」「穩賺」「無風險」等不實或誤導之字眼。
不得偽造、捏造產品功能、用戶評價、銷售數字或試算成果。
不得使用 NEXT X 未授權之商標、視覺素材、客戶名單或員工照片。
推廣對象不得為禁品、違法行業、未成年人為主之族群。
若 NEXT X 提供官方推廣素材,網紅大使不得修改素材中之品牌、定價、條件等核心資訊。
競業限制
是否有競業限制、限制範圍與期間,以個別正式合約明確約定;申請階段不自動產生競業義務。
合作終止後 6 個月內,網紅大使不得使用合作期間取得之 NEXT X 客戶資料進行任何商業活動。
智慧財產權
合作期間,網紅大使授權 NEXT X 於官方行銷管道(含官網、社群、廣告)無償使用其推廣內容之截圖、引用、轉發,並標註出處。
NEXT X 提供之官方視覺、文案、品牌標誌之著作權與商標權均屬 NEXT X 所有,僅授權網紅大使於合作期間用於推廣本計畫,不得作其他用途。
合作終止後,網紅大使應於 14 日內下架使用 NEXT X 官方素材之推廣內容(自行創作之內容不在此限)。
合作終止與停權
NEXT X 得單方終止合作或停權之情形
網紅大使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且經通知 7 日內未改正。
提交申請資料不實、隱匿重大事實。
從事違法或損害 NEXT X 商譽之行為。
盜用、變造、出讓邀請碼。
同時代理 NEXT X 直接競品。
有事證顯示涉及多層次傳銷、洗錢、詐欺或其他刑事不法行為。
主動退出
網紅大使得於 30 日前以書面(含電子郵件)通知 NEXT X 退出本計畫。
退出後停止產生新的專屬回饋;已成立事件依建立時保存的方案版本及正式合約處理。
違規分潤處理
因違規而被停權者,未發放分潤得全額沒收,並追回因違規行為產生之分潤。
個人資料保護
NEXT X 處理網紅大使個人資料之方式,依《隱私權政策》辦理。網紅大使應同意其個人資料於本計畫所必要範圍內被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責任限制
NEXT X 對網紅大使之收入不作任何保證;公開頁面不提供固定比例或收入試算承諾。
因不可抗力(如天災、戰爭、法令變更、第三方支付故障等)導致分潤延遲或無法發放者,NEXT X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但應於原因消除後儘速補發。
網紅大使因自身行為(含未揭露業配、不實推廣等)所致之第三人請求或行政罰鍰,由網紅大使自負全部責任,NEXT X 不予承擔。
條款修改
NEXT X 得依業務需要修改本條款,並於修改前 30 日透過 Email、官網公告或申請後台通知。
網紅大使若不同意修改後條款,得於修改生效前以書面通知終止合作;繼續使用邀請碼推廣即視為同意修改後條款。
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本條款最後更新日期:2026 / 07 / 23
版本:v0.2 申請說明草案(待律師審定為正式版 v1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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