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XT X · Ambassador Program
網紅大使合作條款|Ambassador Terms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/ 05 / 12 · 版本:v0.1 草案
當您完成 NEXT X 網紅大使申請並通過審核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本合作條款;若您不同意任何內容,請勿提交申請或停止使用邀請碼推廣本服務。
本文件為草案版本(v0.1 草案)
僅供有意申請者初步參考。正式合作將以雙方簽署之書面合約為準,條款細節(含分潤公式、結算方式、爭議解決)以正式合約之律師審定版為主。本頁面內容與正式合約如有歧異,以正式合約為準。
總則
本條款為「NEXT X 網紅大使計畫」(下稱「本計畫」)之合作條款,由 NEXT X 經營主體(下稱「NEXT X」)與通過審核之申請人(下稱「網紅大使」)共同遵守。
網紅大使一經申請並通過審核,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條款全部內容。
本計畫之分潤制度詳見《NEXT X 代理制度說明書》最新版本,並以該說明書與正式合約為準。
合作期間
合作期 12 個月,自雙方簽訂合約之日起計算。
合作期屆滿前 30 日內,雙方得以書面協議續約;未續約者,合約自動終止。
合約期間內首次使用之專屬邀請碼,於合約期內永久綁定;合約終止後綁定失效,已綁定之客戶分潤即停止給付,但客戶本人之服務合約不受影響。
續約後僅對「新邀請」生效,舊綁定不自動延續。
分潤計算與發放
分潤比例
網紅大使每成功推薦一位付費客戶(含店家、設計師、助理等付費身分),享有該客戶當期「實收金額(扣稅後)」之 8% 作為分潤。
本層分潤為獨立通路,不與代理鏈分潤疊加。網紅大使邀請之客戶不計入代理商/中間商業績鏈。
計算基準
「實收金額」指 NEXT X 實際收到之款項,扣除營業稅與第三方支付手續費後之金額,非帳面定價。
有優惠碼、折扣促銷或退款情形時,以實際入帳金額為準,NEXT X 不額外補貼差額。
年繳方案按月攤計,每月發放當期分潤,不一次性給付。
結算與發放
每月結算上一個月之分潤總額。
結算後延後 30 個自然日發放(退款保護期)。
發放方式:按月匯款至網紅大使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,單筆最低門檻 NT$1,000,未達門檻者累計至下期。
網紅大使應自行負擔匯款手續費(如有)。
退款處理
客戶於 NEXT X 任何退款規則下取得退款時,對應月份之分潤全額自下期應發分潤扣抵或追回。
若應發分潤已發放且不足以扣抵,網紅大使應於 NEXT X 通知後 30 日內主動繳回。
稅務
分潤性質為「佣金所得」(或執行業務所得),由網紅大使自行申報所得稅。
年度累計分潤達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起徵點時,NEXT X 將依法扣繳並開立扣繳憑單。
網紅大使應提供正確之身分證明、稅籍編號或公司統編。因資料不正確致無法扣繳或重複扣稅之損失,由網紅大使自負。
邀請碼與歸屬規則
網紅大使通過審核後,將取得一組專屬邀請碼。邀請碼為個人專屬,不得轉讓、出借、轉售或共用。
每位付費客戶之分潤歸屬以「首次使用之邀請碼」為準,先到先得,且永久綁定不可變更(合約期內)。
網紅大使不得透過誤導、混淆或冒名等方式取得邀請歸屬。
同一付費客戶若先後使用多組邀請碼,分潤僅歸屬最先成功綁定者。
推廣行為規範
揭露義務(公平交易委員會 111 年「網紅推薦推廣商品案件」處理原則)
網紅大使於任何公開平台推廣 NEXT X 產品或服務時,必須清楚揭露「業配 / 合作關係」,例如標註 #廣告 / #業配 / #合作 / #ad / #PR / #sponsored 或相當文字。
揭露文字須在受眾首次接觸內容之顯著位置呈現,不得隱藏於留言區或下拉摺疊區。
違反揭露義務之法律責任由網紅大使自負;情節嚴重者,NEXT X 得依本條款第八條終止合作。
推廣內容
推廣內容須真實、不誇大,不得使用「保證收入」「最低保證」「穩賺」「無風險」等不實或誤導之字眼。
不得偽造、捏造產品功能、用戶評價、銷售數字或試算成果。
不得使用 NEXT X 未授權之商標、視覺素材、客戶名單或員工照片。
推廣對象不得為禁品、違法行業、未成年人為主之族群。
若 NEXT X 提供官方推廣素材,網紅大使不得修改素材中之品牌、定價、條件等核心資訊。
競業限制
合作期間內,網紅大使不得同時代言、推廣、合作 NEXT X 之直接競品(提供同類 AI 設計/美業 SaaS 工具之服務)。
合作終止後 6 個月內,網紅大使不得使用合作期間取得之 NEXT X 客戶資料進行任何商業活動。
智慧財產權
合作期間,網紅大使授權 NEXT X 於官方行銷管道(含官網、社群、廣告)無償使用其推廣內容之截圖、引用、轉發,並標註出處。
NEXT X 提供之官方視覺、文案、品牌標誌之著作權與商標權均屬 NEXT X 所有,僅授權網紅大使於合作期間用於推廣本計畫,不得作其他用途。
合作終止後,網紅大使應於 14 日內下架使用 NEXT X 官方素材之推廣內容(自行創作之內容不在此限)。
合作終止與停權
NEXT X 得單方終止合作或停權之情形
網紅大使違反本條款任一條款且經通知 7 日內未改正。
提交申請資料不實、隱匿重大事實。
從事違法或損害 NEXT X 商譽之行為。
盜用、變造、出讓邀請碼。
同時代理 NEXT X 直接競品。
有事證顯示涉及多層次傳銷、洗錢、詐欺或其他刑事不法行為。
主動退出
網紅大使得於 30 日前以書面(含電子郵件)通知 NEXT X 退出本計畫。
退出後,已綁定之客戶分潤即停止給付,已產生但未到結算期之分潤照常結算發放。
違規分潤處理
因違規而被停權者,未發放分潤得全額沒收,並追回因違規行為產生之分潤。
個人資料保護
NEXT X 處理網紅大使個人資料之方式,依《隱私權政策》辦理。網紅大使應同意其個人資料於本計畫所必要範圍內被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責任限制
NEXT X 對網紅大使之收入不作任何保證,本網站任何試算工具僅為估算示意,實際分潤以實收金額計算。
因不可抗力(如天災、戰爭、法令變更、第三方支付故障等)導致分潤延遲或無法發放者,NEXT X 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但應於原因消除後儘速補發。
網紅大使因自身行為(含未揭露業配、不實推廣等)所致之第三人請求或行政罰鍰,由網紅大使自負全部責任,NEXT X 不予承擔。
條款修改
NEXT X 得依業務需要修改本條款,並於修改前 30 日透過 Email、官網公告或申請後台通知。
網紅大使若不同意修改後條款,得於修改生效前以書面通知終止合作;繼續使用邀請碼推廣即視為同意修改後條款。
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
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本條款最後更新日期:2026 / 05 / 12
版本:v0.1 草案(待律師審定為正式版 v1.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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